一、多媒体教室采用中央远程集中控制,教师用一卡通插卡上课。
二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,必须经过技术操作培训合格后,方可在多媒体教室上课。
三、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、专题讲座、学术报告等,由教务处统一排课,电教室根据课程表授权任课老师上课。
四、非教学用多媒体教室和临时调课需经所在部门、教务处和电教室的同意,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,在电教室授权后方可使用。
五、多媒体教室的软件应由电教管理人员负责安装,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改变系统设置。
六、上课的教师要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,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操作指南进行操作,插卡上课,拔卡下课。
七、教师在上课期间如遇异常情况,请及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协助处理。
八、凡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遗失的,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。
九、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,需有相关负责老师在场操作多媒体设备。
十、请保持多媒体机柜的清洁,并保持多媒体教室的环境整洁。